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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红丸案』基本信息(拼音、读音等)

红丸案
简体
繁体紅丸案
拼音hóng wán àn
怎么读

『红丸案』的意思和解释

    晩明宫廷三案之一。明光宗于泰昌元年(公元1620年)即位后数日即病。司礼监秉笔兼掌御药房太监崔文升下泻药,病益剧。鸿胪寺丞李可灼进红丸,自称仙方。光宗服一丸,稍觉舒畅。又命进一丸,明日天未明即死去。当时有人疑系已故明神宗的郑贵妃指使下毒,朝野议论不一。后崔文升发遣南京,李可灼遣戍。魏忠贤专政时翻案,免李可灼戍,擢崔文升总督漕运。红丸案与“梃击案”、“移宫案”合称为晩明三案。三案之争,明亡始止。参阅清谷应泰《明史纪事本末·三案》。

红丸案是什么意思引证解释